城 镇 建 设

    泉庄乡在农村新型小城镇建设中,实行科学规划和开发建设同步运行的方针,现在基本建筑起了新兴农村小城镇的雏形,为带动全乡经济的腾飞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为避免低水平、低效益的重复建设,把农村新型小城镇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,乡党委、政府专门请山东省建筑规划设计发展总体规划,以乡驻地为中心,在兴办乡工贸园区的同时,分阶段、分步骤地集中人力、物力、财力进行了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的,现已初步建成了占地200亩,集加工、商贸、餐饮、娱乐等功能一体的泉庄乡工贸园区、集贸市场和占地30亩的中心广场。进一步优化了生产、生活和投资环境,增强了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活力和发展后劲,使乡驻地更具吸纳人、资金和技术的魅力。自2000年开始,该乡又结合本乡实际,在工贸小区开发上,出台了一系列政策,粗略说业就是“五个优先”、“两个标准”,即凡来投资办厂的,在土地使用、城建规划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,属农业口的优先安排养老、医疗保险、优先保证供水、供电于外来投资者和新发展的个体户实行“扎口管理”,未经政府批准,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准对他们所从事的项目进行检查;税务、工商等部门严格按党委、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收费,不准乱摊派、乱收费。对此,乡政府专门下发文件、公告。此外,该乡在不断加强小城镇建设的同时,还加大了村庄规划建设开发力度。目前,该乡已有38个村硬化了道路,6个村按上了路灯,并相应的完善了一些配套设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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